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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种植林下作物的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2/04

自然保护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物种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老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部分群众非法到保护区毁坏森林资源种植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并滥用农药污染保护区环境,导致保护区部分林木枯死,植被被破坏,生态功能退化。为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和物种资源安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在自然保护区内种植的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或其他任何作物,任何人不得继续进行生产、管理和采收,自然放荒。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开垦、种植、管理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或其他任何作物。违反规定种植的,主管部门将依法铲除。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任何实施破坏自然保护区植被或在林下种植、管理和采收经济作物或其他任何作物的行为, 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876-3066273。

四、本通告自2020年12月4日起执行。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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