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春季除“四害”爱国卫生活动的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24

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亦是“苍蝇、蚊子、蟑螂”等“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期,是虫媒传染性疾病多发季节。 为切实做好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春季除“四害”爱国卫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除“四害”使用药品

本次除“四害”活动所使用的药物统一由马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提供,主要药品有0.05%溴敌隆母液、2.5%溴氰菊酯悬浮剂、0.05%氟虫腈饵剂,均为国家允许使用的药品。

二、时间安排

(一)灭鼠时间:全县集中统一投放毒饵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晚18:00-19:00时,连续5-7天投放。

(二)灭蝇、灭蚊、灭蟑时间:全县集中统一消杀时间为2023年4月8日—10日。

三、注意事项

(一)灭鼠注意事项:

1.鼠药原液(0.05%溴敌隆母液)为红色液体,所拌制的毒饵略带红色。请注意管好小孩、家禽家畜,防止人、畜、禽误食中毒;

2.连续投药期间,每天检查,如有盗食立即补药一次;

3.投药后及时填鼠洞,修补鼠咬痕迹,清理鼠尸,清扫残余药;

4.如有发生误食中毒,必须立即就医。维生素K1为本品特效解毒剂。

(二)灭蝇、灭蚊、灭蟑注意事项

1.灭蟑采取毒饵诱杀。0.05%氟虫腈杀蟑饵剂在投放毒饵时应注意防潮,毒饵应投放在橱柜、抽屉等边缘,首次施药后隔2-4周施药一次,及时清理死蟑螂;

2.灭蝇、灭蚊采取滞留喷洒。室内喷洒对象主要是门、窗框、墙壁、天花板以及栏栅、隔板的表面进行喷药,对室内进行滞留喷洒时,应注意对食物、餐具等食用物品进行遮盖,避免药液粘染。室外喷洒对象公共绿化带、下水道、垃圾堆放点、公共卫生间、家畜(禽)圈舍等蚊蝇孳生地,喷洒时应注意站在风向上方,避免吸入导致中毒;

3.2.5%溴氰菊酯悬浮剂为高效、低毒杀虫剂,避免小孩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4.误食或大量吸入烟雾会引起恶心、呕吐、出汗、咳嗽,应及时送往医院处置。

四、技术服务咨询与“四害”侵害信息投诉

(一)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县疾控中心地病科:0876-7120237,联系人:孙剑锋、余太玲。

(二)鼠、蚊、蝇、蟑螂侵害信息投诉

县爱卫办(县卫生健康局):0876-7125058,联系人:田永生、李朝沛。

特此公告!

马关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灭鼠药


卫生杀虫剂


杀虫饵剂

         责任编辑:付仕昆  

关闭

上一篇: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2023115号(杨福安)
下一篇: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马关民信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