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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关于对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进行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的公告

来源:马关县发改局 更新时间:2023/06/0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加快推进马关县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8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要求,现就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关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

(二)项目选址:马关县境内

(三)项目规划资源配置:分散式风电资源勘察、资源论证、项目规划、投资建设及配套储能设施,具体建设规模以省发改委核准为准。

二、配置原则

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严格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规范竞争性配置工作所有环节,所有参与竞争性配置的工作人员和企业均须签署廉政承诺和保密承诺。

公开透明。竞争性配置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竞争性配置申报要求、评价指标和评审结果等。

三、配置评分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业绩、投融资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带动地方乡村振兴发展能力、对地方税收贡献能力、集约化开发土地综合利用能力等方面(详见马关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由马关县可再生能源和煤电改造升级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开展评分,按照综合评分高低排序,择优选择配置1家投资开发主体。

四、配置条件

综合考虑市场良性竞争、企业开发建设的实力以及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等因素,对申报企业资格提出如下要求:

1.申报企业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争。

3.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联合体最多为两户企业共同组建(联合体优选地方国有企业)。

4.单户企业参与竞争的,企业2022净资产应达到5亿元及以上;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牵头企业2022年净资产应达到5亿元及以上;企业在国内具有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经验,并网装机容量至少5万千瓦以上,在建装机容量至少20万千瓦以上(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其中一户企业应达到此项要求)。

五、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及出资比例。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经审计的前3个年度财务报告。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已并网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总装机、发电业务许可证和在建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审批、开工的相关举证材料。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申报企业代表所属集团参与竞争配置的,在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集团授权书,以证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马关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6.关于开发建设本项目核准、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限的承诺。

7.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8.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六、退出机制

1.项目选定投资业主后,需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资源勘查、选址测风、建设条件论证;2024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开发申请、可行性研究和项目核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取得项目核准;2024年8月底前实现开工,实现全容量并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投资业主若未按以上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视为投资业主自动放弃项目开发权,县人民政府有权收回从新进行招标,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业主自行承担,前期勘察成果归县人民政府所有。

2.选定投资业主签订协议之日起,投资业主需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承诺事项和义务,未按期履行承诺事项和义务时,经督促两个月内仍无实质性整改进展的,视投资业主自动放弃项目开发权,县人民政府有权收回重新进行招标,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业主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24:0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骏城路2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柏孝东0876—7128104,15891914483,

邮箱:1071615917@qq.com。

八、评分时间及地点

(一)评分时间:2023年6月27日8:30。

(二)评分地点: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三楼会议室。

九、注意事项

(一)企业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申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材料须胶装成册,装密封袋提交纸质2份。

(二)优选结果公示30个工作日内,中标的优选合作方要在马关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优选合作方(投资方)必须与其注册的项目公司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三)本次优选结果将于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马关县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如有疑议请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督部门提出质疑,监督举报电话:0876—7122054。

附:马关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马关县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项目配置重点评分指标

序号

指标

权重(100分)

备注

1

企业业绩

20

具体考评细则结合实际制定、细化

2

企业投融资能力

10

3

企业建设管理及运行能力

20

4

带动农业产业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

10

5

对地方财政税收的贡献

10

6

集约化开发土地综合利用能力

5

7

生态修复及治理能力

5

8

电网接入和消纳能力

10

9

除以上指标外具有明显特色、优势的其他带动能力

10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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