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县纪委县监委聚焦典型问题,列出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十五种行为负面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负面清单
(一)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或行为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
(二)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
(三)违规大操大办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建房乔迁、庆生祝寿、子女升学、工作变动等名目宴请或变相宴请,借机收钱敛财等行为。
(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的行为。
(五)违反相关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境)旅游或变相公费出国(境)旅游,以及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六)家庭生活开支与经济收入明显不相符,以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和非正常高额消费的行为。
(七)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
(八)参与赌博、吸毒活动和涉足色情活动的行为。
(九)在公共场所酒后滋事、无理取闹,破坏公共设施等不遵守社会公德的行为。
(十)因个人品行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家庭不和睦,或者对父母老人不孝敬、孩子不教育抚养等行为。
(十一)不遵守村委会、社区管理规定,邻里相处不融洽等行为。
(十二)不讲诚信,恶意逾期不归还贷款、欠缴住宅物业费、水电费、侵占小区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等违反建筑规范和物业管理等规定的行为。
(十三)与他人非法同居、通奸等生活作风问题。
(十四)利用职权、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行为。
(十五)其他不遵守纪律、国家法律和八小时以外需要监督管理的其它问题及社会公德问题。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按照以下方式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一)网络举报。登录网址http://yunnan.12388.gov.cn或扫描二维码后,进行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0876-7122342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邮寄至马关县西坝路73号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663700)。
中共马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关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