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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四个坚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来源:县公安局 更新时间:2023/08/07

今年以来,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马关县“三个坚持”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有效保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一、坚持严打严处,全面有力打击。针对黑灰产业及涉诈重点人员,派出多个工作组分赴湖南、福建等地开展抓捕工作。对本地的“两卡”人员,快打快处,严厉打击国内转账洗钱、技术支撑等黑灰产犯罪。今年以来,共开展跨区域协作5次,抓获涉案资金50万以上案件犯罪嫌疑人2名;打掉县内涉诈窝点25个、打掉收贩电话卡架设GOIP团伙10个,收贩银行卡团伙5个,打处两卡人员256人。

二、坚持劝阻挽损,侧重前端防范。把防范工作做到前端,进一步抓实“金钟罩”和反诈APP安装注册。在提升资金预警见面劝阻率和降低预警后被骗率上下足功夫,在收到资金预警劝阻线索后,落实见面劝阻,再采取短信、微信等手段辅助进行提醒,为防范诈骗加上“多重保险”,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经济损失;对于预警转账资金较大或多笔转账的预警对象,立即推送电诈专班进行保护性止付,避免造成更大经济损失。截至目前,共见面劝阻374人,避免群众经济损失45.5万元,开启保护性止付52次,避免经济损失15万元,紧急止付36次。

三、坚持重拳惩处,彰显法律威严。严格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同时,实施银行、通讯联合惩戒。对有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单位或者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等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对使用他人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QQ等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个人,5年内不得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并关停电话卡,只保留一张卡,不得新开立账号,对电话卡存在异常用卡行为,暂停通信服务。今年以来,依法行政打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104人,刑事打处57人,上报惩戒180人。

四、坚持反诈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依托夏季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五进”活动进行精准宣传,实现全方位、广覆盖的普遍性反诈宣传,进一步营造社会反诈浓厚氛围,增强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反诈宣传20场次,受教育群众8万人次,利用马关公安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发布《马关县公安局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10期。

         责任编辑: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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