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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号 关于加大对花枝格工业区污染治理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1/26

  建议号150
  提案人:
马光秀
  内容:
  我花枝格村委会位于县工业区,辖区有大小企业42个,其中较大的有酒精淀粉厂、石厂、水泥厂、七一五冶炼厂、汇源厂等。这些企业废气、废渣的排发给周边村寨人畜饮水及农作物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直接影响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故建议县政府加大对我花枝格工业区的污染治理。
  承办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领导:蒋德健
  政府督办领导: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
  办复情况: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50号建议的答复函


马光秀代表:
  您在马关县第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花枝格工业区污染治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花枝格片区有大大小小企业42家,这些企业中,有排废水的,有排废气的,有排废渣的,有排粉尘的等。这些企业在生产中所排废物对周边的环境确实有一定的影响。环保局对花枝格片区污染治理主要采取以下几条措施:
  一、每个企业都制定了污染应急预案,完善环保设施管理各项制度。
  二、对环保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并进行24小时值班。
  三、该片区被环保局列为环保日常监管的重点之一,加大监管力度。
  四、酒精淀粉厂,应把环保手续补办齐全,方能进行生产。
  五、环保局每年均积极配合马白政府就花枝格片区由于企业污染群众农田地造成农作物减产的问题,进行核实,责成责任企业对群众进行补偿。
  这些措施的落实,对花枝格片区环境的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部份企业由于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擅自停置环保设施,生产所产生的废物,偷排、直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我局一经发现,将根据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环保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张德聪7122789、赵向奇 7125339、   刘光辉7125339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陈鸣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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