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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号 关于增加都龙集镇管理维护费用的建议

来源: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03/25
  建议号:136号
  提案人:黄有德
  内容:
  都龙镇集镇每年需开支路灯维护费130000.00元;路灯电费25000.00元;清洁工人工资192000.00元;垃圾清运费140000.00元;集镇管理用车及油费50000.00元。几项合计总开支人民币伍拾壹万贰仟元(512000.00元)整,县级每年补给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整,还有叁拾陆万贰仟元(362000.00元)整的开支缺额,建议县人民政府将都龙集镇的管理维护费增加到每年伍拾万元(500000.00元)整,确保都龙集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函


黄有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都龙集镇管理维护费用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充分调动乡镇工作的积极性,改善乡镇城镇面貌,2011年年初,县人民政府在充分考虑各乡镇财政困难,以及乡镇街道面大、维护难的实际,合理安排了年初预算,将都龙集镇管理维护费补助提高到每年20万元,即在原来的补助标准上每年增加了5万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刘占左 0876—7122165

二Ο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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