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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号 关于修建金厂林业站办公用房的建议

来源: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03/25
  建议号:145号
  提案人:王正鹏
  内容:
  在县的“十二五”规划中,政府将在规划期间解决乡镇部分站(所)办公房。金厂自1974年从都龙分设以来,林业站一直就没有办公房,长期以来,都是镇政府安排一格作为办公的地方。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林权制度改革后,各种管理事务较多,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因此,建议县人民政府将金厂林业站优先安排解决。
  承办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领导:杜礼坤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林业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正鹏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盖金厂镇林技站办公用房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2008年以来,我局将加强乡镇林技站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乡镇林技办公条件作为林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进行安排部署,目前已投资115万元完成了夹寒箐、都龙等林技站办公用房的建盖,但全县仍还有10个乡镇林技站办公用房需建盖。针对金厂镇林技站一直以来无办公用房,严重影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现状,我局已于2011年4月18日以《马关县林业局关于建盖金厂镇林业技术推广站业务用房的请示》(马林请〔2011〕17号)文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建盖,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及时组织建盖。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不断加强乡镇林技站基础设施建设。
  此 函

  联系人:熊元科 联系电话:13887848161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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