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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号 关于给予边境乡镇国防建设经费的建议

来源: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更新时间:2011/03/25
  建议号:141号
  提案人:陶自强
  内容:
  金厂镇作为马关县边境乡镇之一,与越南直接接壤,国境线长41公里,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结束后,我镇边境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困难。为进一步加大对边境线管理力度,确保边境地区长期和谐稳定。建议每公里国境线1000元补助标准,将边境乡镇国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对边境乡镇国防建设的投入力度。
  承办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领导:周大伟
  政府督办领导:陈子品
  交办日期:2011年3月28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函


陶自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边境乡镇国防建设经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1年,县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充分考虑了各乡镇工作的特殊性,相应安排了各项业务经费。在业务费中,除马白、坡脚、八寨、夹寒箐、都龙每乡镇15万元外,其他乡镇每乡镇10万元。安排的特殊照顾转移支付资金按税改时核定基数为准计算,其主要用于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配套资金、偿还历年政府性欠债等。鉴于您提出的边境乡镇国防建设经费,可以用业务经费、特殊照顾转移支付等支出。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此 函
   联系人及电话:刘占左 0876—7122165

二Ο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关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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