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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号 关于增加都龙集镇管理经费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6/10/11
建议号:225

提案人:伏正洪

容:

近几年来,都龙镇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扩大,街道环境秩序明显好转,小城镇市容市貌也不断得到改观,但随之而来的城镇化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难,城镇的扩张同时也意味在集镇环境维护、卫生管理、公共设施保护、市场规范等方面需要投入的人力、财力越来越大。连续多年来,都龙镇平均每年在集镇管理上的投入都要超过60万元以上,而县财政每年划拨的补助管理经费只有20万元,加上地方收取的卫生管理费20万元,每年尚有20万元资金缺口。为此,建议县人民政府给予提高补助标准,增加20万元集镇管理经费。

承办单位:马关县财政局

责任领导:田孟梅

政府督办领导:田卫国

交办日期:201634

办理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关于对马关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函

伏正洪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增加都龙镇集镇管理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集镇管理,营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充分考虑各乡镇财政困难,乡镇街道面积大小、维护难易等实际,将城市维护费按四类标准给给予安排资金,其中:一类为八寨镇每年30万元;二类为坡脚镇、都龙镇每年20万元;三类为大栗树乡、仁和镇、木厂镇、夹寒箐镇和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每年15万元;四类为南捞乡、篾厂乡、古林箐乡、小坝子镇和金厂镇每年10万元核定。同时,县人民政府历年来相应提高了办公经费、业务经费标准,各乡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全县收支面临极大压力,仅靠单一财政资金供给是不能满足进一步加大乡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需求的。因此我们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连片整治,大胆突破,通过制订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村民参与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自治与政府支持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机制。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财政工作。

马关县财政局

2016525

联系人及电话:罗建春,0876-7122165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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