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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号 关于修缮兴隆路约50米的路面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9/04

第35号 关于修缮兴隆路约50米的路面的建议

建议号:第35号

提案人:单汝芬

内容:

县三小在建设学校时,将兴隆路约50米的道路损坏,严重影响学生及居民的生活和通行,建议政府对该路段给予修缮。

承办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陈明帅

政府督办领导:陈伟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函

单汝芬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修缮兴隆路约50米的路面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13〕102号规定及国家的现行政策,县住建局将排水、排污及城市道路修缮等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改造建设,积极争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支持,实施改造建设。

感谢你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良广,7129137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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