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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  关于塘子边社区坝地七、八组居民用电问题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7/06/09

第4号 关于塘子边社区坝地七、八组居民用电问题的建议

建议号:第4号

提案人:李美仙

内容:

从2012年开始,坝地七、八组的居民用电就一直不正常,电量很弱,根本无法用电做饭,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给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建议政府对坝地七、八组的电网进行升级改造。

承办单位:县供电公司

责任领导:高中秧

政府督办领导:杜兴宏

交办日期:2017年3月29日

办理情况: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关于马关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美仙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塘子边社区坝地七、八组居民用电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公司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坝地七、八组位于“城中村”,该两个组供电规划原计划列入“逢春大道电缆入地工程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4月上报云南电网公司进行列项审报,于2017年4月项目批复可研后转入规划库。由于逢春大道电缆入地工程项目分期分批实施,目前正在进行施工图评审。而坝地2个组存在电压低、高峰时段用电不正常情况,为解决2个组用电困难问题,马关供电公司将该2个组用电不正常列入马关供电公司2018年技改项目正在审报,并要求辖区供电所对坝地七、八组用电进行调整,在未改造升级之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保证2个组用电正常。

由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该项目原称“电网建设与改造”)是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投资项目,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惠民工程”,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管理规定的通知》(计基础[1999]2178号)第十九条规定“10kV及以下工程原则上不支付土地占用费和青苗补偿费等有关补偿费用,35kV及以上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做好电网改造升级政策宣传动员工作,确保一旦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就能组织实施。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马关供电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忠于,13577627876

文章录入:熊朝录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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