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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号 关于规范村名登记注册管理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9/04/08

  提案号 58
  提案人:普丹能 韦继英 王贵华 杨成斌 马兴亮 陶玉明 曾学金
  内容:
 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异地搬迁工程也较多,全县形成了许多新的村寨,部分老村寨也人去楼空,有名无实,导致统计混乱,寻人无门,给信息发布工作开展及人民群众寻亲访友带来诸多不便。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调查核实,结合实际,应增就增,该减则减,并就变动调查情况做好注册登记,公告于世。
  承办单位:公安局
  责任人:郑周华
  政府督办领导:张基武
  交办日期:3月25日
  反馈时间:6月18日
  办理情况:

马关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5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普丹能等委员:
  你在提出的关于规范村名登记注册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公安机关按规定依法履行对户口(门牌)进行管理的职责,但没有确定及更改地名的权限。由于对还未确定名称的地区、街道,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及相关业务时无权对该地区或街道进行命名,因此给公安机关对村民的户口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也对村民办理户口造成了不便。经我局与县地名办咨询,地名办的答复是如果异地搬迁不远的村照用原村名,如果搬迁较远的,需重新拟定地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政府审批后确定。此外,针对以前身份证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采集错误问题,我局已在现开展的“二代证”办理工作中予以更正。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公安管理、服务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陆莎   7128120


                                 马关县公安局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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