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号 64
提案人:钱允玲、杨传武、龙云尧、秦林秋、韦堂能
内容:八寨滇剧、洞经音乐由来已久,滇剧可追朔到清朝,洞经音乐则更为久远,八寨滇剧、洞经音乐曾经在八寨达到了一定的巅峰,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已停演20余年,滇剧和洞经音乐的主要传承人已相继过逝,所剩无几,且洞经音乐大多是口头传授,现在只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还能传唱。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有必要。2009年60周年大庆,八寨文化站经多方努力,组织部分人员在马关上演了八寨滇剧《侧美案》及洞经音乐,反映较为强烈,受到群众的好评,但此次演出镇政府花费了10多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衣服、道具、乐器和布置声景,现只有《侧美案》的服装,排演其它剧目则需更多资金,且购买一套滇剧服装需花费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由于镇财政资金有限,希望上级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使八寨滇剧、洞经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1、建议上级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用于购买服装、道具、乐器和布置道具;
2、县文化馆加强辅导,使八寨滇剧、洞经音乐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
承办单位:文化局
责任人:谢国庆
政府督办领导:杨恩情
交办日期:3月1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文化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八届三次
会议第6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钱允玲、杨传武、龙云尧、秦林秋、韦堂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八寨滇剧、洞经古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加大对八寨镇滇剧、洞经古乐的传承和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马关县文化局打算从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用于购买八寨镇开展滇剧、洞经古乐的排练和表演所需的服装和道具。二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文化馆和文工队加强对八寨镇滇剧、洞经古乐的指导和辅导。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工作。
此 函
联系人:田孟琼 联系电话7133993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