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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号 关于对未安装城镇职工居民网络报销系统费用减免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2/28

  提案号:103号
  提案人:唐本旭、李树奎
  内容:
  自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参保人员)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网络报销以来,没有安装网络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报销,给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多数乡镇卫生院没有安装或没有正常运转)就诊时不便。但作为一般卫生院所在辖区,参保人员较少(实际人员较少),业务量收入均少,要安装一个网络报销系统,除具备具有网络的微机、报销发生的业务费外,尚需安装一个系统软件13950、00元(其中一般居民3000元,城镇职工10000元,读卡器950元),为解决就地参保人员或流动人员参保现状减免,希望党委政府重视。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建议对安装网络报销系统的卫生院,给予减免或补助,同时网络发生的费用给予减免。
  承办单位:人社局
  责任人:杨立海
  政府督办领导:罗家祥
  交办日期:2013年3月6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一次会议第10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唐本旭、李树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未安装城镇职工、居民网络报销系统费用减免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装开通职工医保刷卡系统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一件好事。自2005年我县实行职工医保网络化管理以来,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八寨、都龙、仁和、大栗树、古林箐、夹寒箐、健康、金厂等乡(镇)卫生院相继开通了职工医疗保险刷卡网络(都是由本医院出资),极大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安装开通城镇医保刷卡网络所需支付的软件使用费和读卡器费用共13950元,这项费用的收取是由软件开发商收取,不是由县人社局收取,我局已多次与软件开发商商议,仅取消了每年对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维护费,软件使用费和读卡器费用软件公司不同意减免。安装后每年还需向电信公司缴纳网络租用费1200元。
  由于种种原因,全县仍有7个乡镇卫生院尚未开通医保刷卡网络,如要开通需要相关乡镇卫生院、人社局共同努力。针对你们所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已积极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得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早日实现城乡医保网络化,给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带来方便。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们改进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温录聪  0876-7122144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熊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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