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第131号 关于加强对移动、电信等通讯行业收费管理的建议

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15/04/16

提案号:131号
提案人:王元波 杨鸿言 徐世平 唐俊 邓金波 戚晶晶 田玉昌
内容: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使用移动电话的人越来越普及,极大地方便人民之间交往和联系,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存在着通讯行业收费不透明、强行收费、设置消费陷阱等问题,许多消费者有苦不甚言
对本案的实施建议:
加强对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行业的收费管理,要求这些通讯企业对消费者使用话费进行公开、透明
建议这些企业采用信用卡的消费方式,将消费者每个月使用的话费清单用快递的方式邮寄给消费者本人。
承办单位:经外局、发改局
责任人:李廷旺、袁自龙
政府督办领导: 杜兴宏
交办日期: 2015年2月9日
反馈时间:
办理情况:

马关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关于政协马关县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3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王元波、杨鸿言、徐世平、唐俊、田玉昌、邓金波、戚晶晶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移动、电信等通信行业收费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经我局牵头,会同发改部门对我县内的移动、电信和联通3户通讯企业就收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县内通信企业是按执行标准收费,针对提案中所说强行收费和设置消费陷阱的问题,可能是由以下情况造成的扣费行为:一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使用了智能手机,智能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当,点击进入联网软件或一些服务软件,会造成上网流量消费。二是若误装了恶意软件,恶意软件会在后台强制消费而造成扣费;若误装了安全软件,则会由于误操作时点开了收费项目而造成扣费,很多软件使用上的费用由运营商委托通讯公司在话费中代第三方扣取。为此,我局建议消费者要对自己的手机定期杀毒,防止恶意软件收费,同时谨慎操作软件,明确是否收费再使用软件,如因操作失误造成扣费可打通信企业服务电话取消或直接到营业厅办理。
为规范通讯企业的收费行为,我局还对通讯企业做了要求:一是宣传到位,在营业厅显眼处张贴收费标准、查询方式及办理业务程序,同时以短信宣传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查询方式;二是做好产品解释,请通信公司在消费者选择套餐服务时要耐心讲解,针对客户需求提供服务;三是要求通信公司畅通话费查询方式,多方式多渠道提供话费查询服务。为方便查询消费情况,我局也要求通信公司提供了可查询消费情况的方法(各通信公司查询方式见附件),消费者可适时查询消费情况和所使用的服务。
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通信行业的管理工作。
此函
附件:马关县通信公司消费查询方法


                                                                                马关县经济商务和外事局
                                                                                         2015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石茳水  7128438
 

         责任编辑:夏时润  

关闭

上一篇:第132号 关于1980-1981年防御作战民兵补贴的提案
下一篇:第130号 关于县级加大乡镇集镇管理支持力度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