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法院院长昌文奎同志的提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审议决定:
张 军 任马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孙晓玲 任马关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周洪娟 任马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周德服 免去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富奖 免去马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