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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4/26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八寨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1.镇政府制定的规章和镇政府名义发布或者镇政府办公室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2.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分工、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4.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实施情况;

5.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筹款物的发放情况;

8.镇集体企业及其他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9.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八寨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为:

1.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mg.gov.cn/);

2.政务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八寨镇人民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八寨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镇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6-7430159

传真号码:0876-7430159

电子邮箱:mgxbzz2007@126.com

通信地址:八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66370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马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复制有效;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八寨镇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本机关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传真至本机关。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镇党政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 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4. 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八寨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镇人民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负责受理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八寨镇八寨社区塘子边1号

邮政编码:663708

联系电话:0876—7430159(传真)

邮箱:mgxbzz2007@126.com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马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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