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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寒箐镇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2/01

为认真做好我镇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根据《中共马关县委、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关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发〔2011〕3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发展公益事业,将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镇人大、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开展工作。

二、党政机关机构设置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形成机构设置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夹寒箐镇党政机关设置4个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农民服务站”)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三、人员编制

夹寒箐镇党委、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5名。领导职数3正8副,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1名、副镇长5名、武装部长1名。

党政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

四、事业单位设置

夹寒箐镇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3名。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置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夹寒箐镇事业单位设置7个。

(一)马关县夹寒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2名,设主任1名。

(二)马关县夹寒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6名,设主任1名。

(三)马关县夹寒箐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旅游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四)马关县夹寒箐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主任1名。

(五)马关县夹寒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

(六)马关县夹寒箐镇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承担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食品安全等服务性工作。

核定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七)马关县夹寒箐镇财政所。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核定事业编制5名,设所长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撤销原夹寒箐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夹寒箐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夹寒箐镇林业技术推广站、夹寒箐镇水务站、夹寒箐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将其职责划入新设立的相应事业机构。撤销原夹寒箐镇农经站、夹寒箐镇统计站,将其职责划入镇人民政府。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

(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化妆品在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乡镇卫生院不再承担乡镇相关监管职责。

(三)各乡镇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职责分工。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或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进人计划、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退休、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马关县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中共马关县委组织部或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核拨经费和工资统发。 六、附则 (一)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国共产党马关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办公地址

夹寒箐镇振兴路49号

办公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

0876—3025174

负责人姓名

张信辉(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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