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马关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公安信息化和公安“大情报”系统建设工作。
(三)加强反恐怖和维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和部署全县公安保卫工作,执行公安保卫任务;规划、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
(二)分析、研究、掌握全县社会治安情况,调解纠纷,查处治安案件。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侦查和处置治安事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三)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违法信息的监控及情报信息的收集;负责公共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查处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
(四)组织对全县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的侦破和处置,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对特务、间谍等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进行侦破。
(五)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马关县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授权的同国外警务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七)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
(八)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九)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
(十)负责抓捕罪犯、关押刑事犯罪分子、拘留违法人员以及强制收戒吸毒人员。
(十一)利用技术手段破案和为刑事诉讼提供证据。
(十二)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管理机动车辆、驾驶人,组织查处交通事故。
(十三)协调和指导马关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的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门开展公安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十五)做好公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指导全县公安边防、消防现役部队的业务建设,指挥全县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马关县公安局机关设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室、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网络安全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反恐大队、刑事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交警大队17个内设机构。
四、人员编制
马关县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257名(含交警大队12名),编制控制数43名(含交警大队19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政治处主任1名(按同级副职配备)。
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设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8名。
乡镇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94名,编制控制数24名。
五、其他事项
(一)乡镇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94名,编制控制数24名。其中,马白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26名,编制控制数14名,八寨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10名,夹寒箐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6名,曼家寨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10名,编制控制数10名,大栗树派出所、坡脚派出所、南捞派出所、古林箐派出所、浪桥派出所、蔑厂派出所、木厂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各5名,山车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4名,健康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3名。
(二)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职责分工。马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马关县委组织部或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进人计划、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退休、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马关县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马关县委组织部或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文件核拨经费和工资统发。
六、附则
(一)马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二)本规定由马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马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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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副县长、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