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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6/11/10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文山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规定和要求,现对《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脱贫攻坚是“十三五”时期的首要任务、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是大扶贫战略行动的关键战役,是脱贫攻坚战中的攻坚战。易地扶贫搬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四个一批”精准扶贫要求的具体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云南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契机,抓牢政策机遇,从2016年开始,通过3年努力,基本完成1300户5743人和38个安置点新村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有效解决搬迁农户“出行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发展难”问题。再通过两年巩固提升,实现“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确保搬迁新村建设成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如期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起草经过
  (一)草拟阶段。为加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马关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就易地扶贫搬迁管理制度进行了讨论制定。
  (二)征求意见和审核阶段。在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县扶贫开发局牵头向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做好征求意见工作,适时提出修改定稿后报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
  《办法》于2015年12月修改完善,并于2015年12月24日经马关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三、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58号);
  (二)《关于印发〈创新扶贫开发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31号)
  (三)《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156号)文件》;
  (四)《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意见》(云发〔2015〕14号);
  (五)《云南省贫困县退出工作实施方案》(云办通〔2015〕40号);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农危改办函)〔2015〕15号)
  (七)《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通知》(云贫开发〔2015〕21号)
  (八)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农发银发〔2015〕195号)
  (九)《关于做好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5〕15号)
  (十)《云南省易地开发扶贫项目管理办法》(云贫开办发〔2010〕108号)
  (十一)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举全州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文发〔2015〕20号);
  (十二)《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贫开办发〔2015〕33 号);
  四、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总则。对《办法》制定的必要性、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以及主要工作任务进行说明;
  第三条为建设对象;
  第四条为资金构成;
  第五条为补助标准;
  第六条、第七条为建设内容及政策;
  第八条为建设要求;
  第九条为安置点要求;
  第十条为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为建设方式;
  第十三条为建设投资;
  第十四条为项目批复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为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为建设要求;
  第十八条为建设期限;
  第十九条为公告公示;
  第二十条为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办法》解释单位;
  第二十二条为《办法》施行时间和有效期限。
  附件:马关县易地扶贫搬迁安居房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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