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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寨镇关于教育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来源:八寨镇 更新时间:2018/12/27

2018年1月30日文山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文山州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更好的理解和执行该方案,对《文山州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作出如下解读: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夯实建档立卡学龄人口信息、办学条件、师资配备三个基础,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控辍保学、职业技术教育三个重点,筑牢学生资助、兜底招生两条保障线,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确保每一个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确保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确保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后人口接受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退出教育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促进全州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落实教育系列扶贫政策措施,实现每个县(市)按省的规划进度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认定,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8%以下;贫困村小学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控辍保学率100%。到2020年,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8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普遍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精准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信息。建立完善基于身份证信息的全国扶贫信息大数据系统与学生学籍管理、资助系统、招生考试的联动机制,州、县、乡、村四级分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龄人口信息库,精准识别和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学龄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人口信息,贫困对象信息适时动态更新,作为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实施脱贫考核的依据。

(二)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1.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6〕3号)的部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适度集中办学,建设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好贫困地区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保障学生就近上学。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的需要,新建、改扩建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化。

2. 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好《文山州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确保到2018年底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完成五年规划总任务的90%以上,2019年全面完成收尾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基本满足“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全州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3.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系列政策措施,项目实施、政策落实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落实《云南省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云教师〔2017〕4号)精神,采取“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培养本科层次的小学全科教师、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幼儿教师、音体美等学科紧缺教师、民汉“双语”教师。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边境、贫困、山区、民族、高寒地区补充乡村教师,优先满足乡村初中、村完小及教学点需求,切实保障“特岗教师”与当地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500+X”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差别化政策体系,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学校、村小和教学点倾斜,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解决。重视教师身心健康,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逐步完善教师培训经费增长的投入机制,按学校公用经费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以乡村教师为重点对象,实施各级各类培训项目,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化全员培训制度。4.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行“双线六长双挂”控辍保学责任制(双线:政府一条线,教育部门一条线;六长:县(市)长、乡(镇)长、教育局局长、校长、村长、家长;双挂:建档立卡户挂联干部和班主任),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人员责任,建立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合理布局中小学校点,改善交通条件,方便学生就学,保障路途安全,杜绝因上学远上学难辍学;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关爱留守儿童,杜绝因贫辍学;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式,完善教学评价,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高学习成绩,杜绝因学习困难辍学。加强校外环境整治,严肃查处使用童工行为,加大依法强制入学力度,形成预防和控制辍学的良好环境。完善学生辍学监测报告制度,定期核查学生到校就学情况,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流动,按程序逐级报告。建立失学辍学学生台账,明确劝返责任人,因户制宜、因人制宜、“一人一案”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劝返。建立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和辍学学生分类安置机制,区别不同年龄段、不同知识基础、不同家庭情况,分类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所有入学返学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型和程度采取随班就读、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安排入学。对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实行控辍保学“销号清零”制度,控制辍学增量,有序减少存量,劝返一个销号一个,直至全部返学。通过依法控辍、制度控辍、规划控辍、质量控辍、帮扶控辍等系列措施,使小学和初中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线以下并逐步降低,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建档立卡户辍学学生实现100%复学。

(三)统筹发展贫困地区教育。

1. 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完成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编制并实施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工程,资金和项目向贫困乡、贫困村倾斜。加快推进“一村一幼,一乡一公办,一县一示范”工作。对贫困乡、贫困村学前教育机构的园长和教师开展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到2020年,全州所有贫困乡都有公办中心幼儿园,贫困村都有幼儿园或小学附属幼儿班。

2. 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积极争取普通高中校舍建设项目,改善各县(市)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加大薄弱高中扶持力度,提高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到2020年,每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高完中。应对新高考政策,深化普通高中综合改革,创新育人机制,提高育人能力。

3.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着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扶贫工程,推进州职教园区改革发展;新建文山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文山技师学院,办好各县(市)职业中学,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提高毕业学生就业质量,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围绕文山州“六大产业”人才需求和脱贫攻坚任务,调整办学方向和重点,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推进脱贫攻坚。实行中职招生工作县(市)长、乡(镇)长、村长和教育局长、中学校长、家长“双线六长”目标责任制,实施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职业教育全覆盖,确保应读尽读。

4. 开展教育结对帮扶。建立各级教育结对帮扶关系,全面覆盖贫困地区学校。实施“1+1”、“1+2”城乡结对帮扶共建工程,统筹安排基础教育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薄弱学校,带动农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构建城乡教研一体化共同体,定期组织教育专家、优秀教师到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送教下乡”、“送培下乡”、“同课异构”活动,提升乡村学校教学和教研水平。以国家“好老师行动计划”为依托,建立全州二、三级学校共同体,按照专业引领、团队研修、共享成果、互动成长的工作模式,带动和引领贫困地区学校教师提高专业能力。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学“三通”覆盖所有贫困乡和贫困村的中小学,建成各县(市)城域网和州级城域网,采取视频同传、网络实时研讨、异地同课、资源共享等方式,使贫困地区学校和师生共同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四)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对象精准,力度精准,分配精准,发放精准”的要求,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分学段资助项目及标准为:

1. 学前教育资助。对就读普惠性幼儿园(含小学学前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除享受国家、省300元/生/年的学前教育省政府助学金外,州级再给予12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

2. 义务教育资助。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省按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标准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按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按800元/生/年标准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寄宿学生按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标准补助生活费。州级再给予小学80元/生/年、初中100元/生/年的学习生活用具补助。

3.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国家、省按标准免学费;给予2500元/生/年的一等国家助学金;给予2500元/生/年的生活费补助,省、州县(市)按7:3比例分担,州县(市)承担部分(750元)中,州属普通高中由州级财政承担,县(市)属普通高中由县(市)财政承担。

4.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一是国家、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仍按2000元/生/年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二是国家、省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2000元/生/年标准免除学费。三是按照《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给予30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

5. 高等教育资助。一是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预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类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户学生,分别按3500元/生/年、6000元/生/年、13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国家助学金,州再按本科1500元/生/年、专科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补助。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取省指定的一本院校(158所),省按5000元/生/年标准给予学费奖励,州再给予2000元/生/年的学费奖励。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8000元/生/年、研究生12000元/生/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

对于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导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享受资助后仍难以上学的情况下,经评审后在省的相关资金和政策范围内给予临时救助。

(五)实施贫困学生招生优惠政策。

1. 落实专项计划招生优惠政策。加大国家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五年制高职专项计划、农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力度,组织好招生和服务,让每位考生都能公平享受政策。对享受优惠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不漏报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错报一名达不到条件的考生。

2. 优质高完中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继续实行优质高完中定向择优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初级中学制度,州一中和八县(市)一中定向择优招生逐年提高比例,2020年定向择优招生计划数达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0%,并向乡村初中特别是贫困乡初中倾斜。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州就读普通高中政策,打通升学通道。

3. 实行职业院校兜底招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兜底招生,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毕业生实行高职院校和一年制中专兜底招生。采取中职“注册入学”和“考试入学”并举的录取方式,动员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高校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组织中等职业学校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开办委托培养班。

4. 开展填报升学志愿指导和录取跟踪服务。及时排查统计建档立卡户初中和高中毕业生信息,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考后实行“一对一”填报志愿指导;了解各个考生录取情况,对未录取的考生指导征集志愿,实现100%升学。对考取大专以上学校的考生进行跟踪掌握报名入学情况,确保每一名被录取的学生获得政策性资助,不因贫困而失学。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1. 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扶贫专项培训。依靠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了解贫困户参加就业职业培训的需求和意愿,组织到州、县(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定点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掌握1-2项实用技术,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帮助贫困户实现就地就业或转移就业。

2.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以当地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农业庄园主、龙头企业主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扶持他们做大做强产业,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

3. 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岗位信息,以及技术型、管理型和智力型见习岗位推荐,引导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开展以定向培训为主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关补贴。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帮助贫困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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