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马关县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让各乡(镇、场)、县级各部门、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掌握和贯彻《意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统计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6号)及省、州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七千字,共有七个部分具体内容。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阐述了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主要是明确了乡(镇、场)、县级部门在“四上企业”培育、纳规纳限、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工作中的职责。
(三)建立重点工作定期会商调度制度,明确了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定期现场会制度、建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定期会议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定期分析研判和联网直报企业进退管理六项制度。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强化联合惩戒手段。
(五)进一步明确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责任。
(六)强化统计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跟踪考核等方面对统计工作给予保障。
(七)附件:分解细化主要统计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