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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3/25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增加群众收入。马关县制定出台了《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二、目标任务

《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就扶持奖励对象、扶持奖励标准及扶持奖励时间范围等作了界定,同时,还就扶持奖励申报程序时间节点、扶持奖励申报需提供的材料和扶持奖励资金兑现程序作了规定。

三、扶持对象

1.年出栏生猪规模在100头(包括仔猪和肥猪)以下的马关县所有农户;

2.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头以上的马关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肥猪出栏数以产地检疫证为准;

3.生猪贩运商、屠户、短期育肥户(育肥期不足3个月)不给予扶持奖励。

四、扶持奖励标准及时间

1.对年出栏规模在100头以下的农户,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销售收入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2.对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头至2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300头至4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500头至999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年出栏肥猪规模在1000头以上(含1000头)的,每个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扶持奖励时间: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申报时间

1.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下的:第一批从2020年9月1日开始申报,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2.年出栏肥猪100头以上的:从2020年12月1日开始申报奖励,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

六、申报所需资料

(一)散养户申报奖励提供下列资料:

1.马关县农户生猪销售收入证明;

2.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明细表;

3.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汇总表;

4.马关县生猪产业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

(二)规模养殖户申报奖励提供下列资料:

1.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产奖补资金申请表;

2.马关县生猪规模养殖补助奖励资金汇总表。

贫指部办发〔2020〕21号 马关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2020年生猪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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