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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花法律援助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15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时间较短,原告对被告了解不多,双方于2005年11月25日在马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出生时间有误,双方于2024年2月19日补领结婚证,结  婚证字号 BJ532625-2004-000151。 婚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 感情一般,为了家庭生活,双方一起在广东东莞务工,因琐  事吵闹,2020年3月被告另在一个厂务工,双方分居各自生  活至今3年多时间,双方感情逐渐疏远,被告将原告的微信  拉黑,分居期间从2022年3月至今被告未支付三个小孩学费、生活费,三个小孩学费全靠原告务工支付。原告与被告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杨春花想起诉离婚,因家庭经济困难,特申请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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