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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来源: 更新时间:2024/11/15

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县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特建立本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

一、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卫生健康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等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情形而提出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渠道

电子邮箱:设立专门的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邮箱mgxwjj@126.com,接收相关电子文档形式的投诉举报材料。

邮寄地址:投诉举报人可将书面材料邮寄至马关县马白镇文明路延长线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字样。

电话投诉:开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热线7125292,在工作时间内接听投诉举报人的电话,并记录相关信息。

三、投诉举报受理流程

登记:收到投诉举报后,工作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举报人信息、被投诉举报事项等进行详细登记,填写《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登记表》。

初审: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属于本机制受理范围、材料是否齐全等。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举报人并说明理由;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投诉举报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调查核实: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由县卫生健康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或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向投诉举报人或其他相关方进一步了解情况。

审查决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对被投诉举报事项作出审查决定,判断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形。

四、回应措施

及时告知:在作出审查决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信件等方式)告知投诉举报人。若投诉举报事项属实且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情况,应同时告知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公开公示:对于具有典型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投诉举报案件及处理结果,在保护投诉举报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通过马关县政务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跟踪反馈:在整改措施实施过程中,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保密措施

严格保护投诉举报人信息,工作人员对在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予以保密。不得将投诉举报人信息透露给与投诉举报处理无关的第三方,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附则

本机制由马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卫生健康局杨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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