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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简版)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7/27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办事指南(简版)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死亡人员且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资料不齐或条件不符合。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为县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 ;

(二)不批准的情形:

1.条件不符合。

2.资料不齐;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13311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个人账户维护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分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2

参保单位或个人银行账号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4

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电话传达单位。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133113。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邮政编码:663700。

2.咨询回复参保单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

申领办事指南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在本经办机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的,参保单位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支付业务,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资料不齐或条件不符合。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在本机构参保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在职在编职工。

(二)不批准的情形:

1.条件不符合的。

2.资料不齐的;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13311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个人账户维护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分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申报表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2

社会保险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单位或个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电话或QQ信息通知单位。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133113。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马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邮政编码:663700。

2.咨询回复参保单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3: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办事指南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家属。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不批准的情形:

1.符合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份

由公安部门核发

2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参保单位或个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无。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157。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

2.咨询回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4:

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

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由养老保险人员家属申领。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不批准的情形:

1.符合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承诺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2

户籍注销材料

复印件

1份

公安部门核发

3

单位或个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 1份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无。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157。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

2.咨询回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5: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企业退休死亡人员家属。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不批准的情形:

1.符合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复印件

1份

由公安部门核发

2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火化证明

复印件: 1份

1份

申请人自备

4

个人银行账号

复印件: 1份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无。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157。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

2.咨询回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6:

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费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马关县辖区内13个乡镇及健康农场管理区委员会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3.《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三、实施机关

马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四、审批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制度实施时就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制度实施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并有缴费年限的个人。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死亡的个人。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地址:马关县靖安路东段86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2

居民户口簿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社会保障卡或存折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5

承诺书

原件

1份

经办机构提供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所需表册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登录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下载。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靖安路东段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交通方式:可乘坐出租车或自驾车到达。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云南政务服务网”。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3.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靖安路东段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邮政编码:663700。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4.传真受理

传真号码:(0876) 7122038。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审核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作出审查结果。

)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对予以许可批准的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请的个人,给予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对不予以许可的批准的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请的个人,不能申领丧葬补助金。

送达方式:由县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金融协办员或手机短信等各类渠道进行告知。

十一、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马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0876-7122809

马白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66089

南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326010

坡脚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324166

大栗树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66411

八寨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430393

篾厂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437032

古林箐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436087

仁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25100

木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342144

夹寒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59454

小坝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7374344

都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25213

金厂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76-3066281

健康农场管理区管理委员会:0876-3025426

(2)网络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通讯地址: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

邮政编码:663700。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查询许可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或电子邮箱ynmgrsj@126.com。

信函投诉:马关县人社局;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663700(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部门: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马白镇靖安路东段;咨询电话:0876-7122038。

附件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

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职工因工死亡,用人单位申报工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 。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不批准的情形:

1.符合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

原件

2份

申请人自备

2

工亡人员户口册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3

火化证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4

办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告知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5

亲属关系承诺书及亲属身份证原件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6

亲属银行账号 (限建设银行)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无。

送达方式:无。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157。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

2.咨询回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8: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指南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办事流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亡的。近亲属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子孙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经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亡的,未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的;

(二)不批准的情形:

1.符合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

原件

2份

申请人自备

职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

供养亲属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由公安部门核发

3

供养亲属关系书面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4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5

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6

选择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情况说明

原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7

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建设银行账号

复印件

1份

申请人自备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2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申请材料提交后,符合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支付。

送达方式:无。

八、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社保局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157。

(3)网络咨询。http://ynzwfw.yn.gov.cn “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4)信函咨询。

2.咨询回复。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663700。

附件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流程图)

一、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1.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2.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力;4.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5.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6.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7.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以上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附件1《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时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所)审核公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确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证明材料和审核认定程序由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三、实施机关

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该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审批。

四、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2.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力;4.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5.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6.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7.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二)不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以上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地 址: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

时 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纸质材料

1份

窗口领取

2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纸质材料

1份

窗口领取

3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相关部门核发

4

就业创业证

原件

1份

相关部门核发

5

残疾证、低保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1份

相关部门核发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ynzwfw.yn.gov.cn下载。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4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取号或预约

现场办理。

(二)申请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文山州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ynzwfw.yn.gov.cn“云南省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3.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文山州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邮政编码:663700。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传真受理

传真号码:(0876) 7122215。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三)受理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当场告知。

(四)审核

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十、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咨询渠道

(1)窗口咨询。地址:文山州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6)7122389。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站:http://ynzwfw.yn.gov.cn.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文山州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

邮政编码:663700。

2.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查询许可事项办理进程。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马关县西坝路73号纪检监察局。

电话投诉:0876-7122038(人社局办公室),0876-7122342(纪检监察局)。

网上投诉:http://ynzwfw.yn.gov.cn或电子邮箱ynmgrsj@126.com。

信函投诉:马关县人社局;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663700(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的部门: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点:马关县马白镇靖安路东段;咨询电话:0876-7122038。

附件10:

社会保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养老保险服务—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企业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申领;

■养老保险服务—遗属待遇申领—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费待遇申领;

■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待遇申领;

■工伤保险服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申领;

■工伤保险服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证明材料为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工伤保险服务(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证明材料为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二)证明事项(证明材料)内容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证明;

■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证明;

■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待遇领取人关系证明;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1.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对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发〔2005〕23号)中:“九、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统筹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在领取丧葬抚恤费时须提供离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按《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允许土葬的除外)或捐献遗体证明等资料”。

2.《云南省云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劳〔1998〕72号)中:“第二十三条 从业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向企业和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提供死亡证明,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剩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255号)中:“第四十二条 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亲属,应当按年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方可分别继续领取以上待遇。供养亲属需凭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安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近亲属身份证明、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有效证明、养子女(养父母)的公证书等有关资料享受相应待遇”。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六)承诺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与证明材料同等效力。

(七)不实承诺责任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承诺持有以下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材料:

本人已认真阅知并准确理解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以上所作承诺均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愿意承担由于本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同意将此承诺书公示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

(以下内容二选一)

1.申请人作出承诺的

申请人签名/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2.由委托代理人代替申请人作出承诺的

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行政机关(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承诺书

申请人:

证件类型:

联系方式:

证件编号:

办理业务及证明材料(勾选并补充完整):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填写姓名)依靠工亡职工(填写姓名)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填写姓名)就读于学校(自年月至年月)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参保人员(填写姓名)户籍关系由(填写到县区)转移到(填写到县区)

遗属待遇申领

(填写姓名)为参保人(填写姓名)的遗属,参保人已于年月日死亡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填写姓名)为参保人(填写姓名)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继承人,参保人已于年月日死亡

承诺内容:

本人已认真阅读《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及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证明义务和办理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本人郑重承诺,已经符合本业务办理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授权同意经办机构通过其他部门、机构、企业查询与承诺相关的个人信息,用于核实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同时,知悉本人如作出不实承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相关失信信息将在“信用中国”、人社门户网站等媒介公示,并接受由相关部门实施包括限制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获得贷款授信,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在内的跨部门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身份证件号:

与申请人关系:本人/法定监护人(勾选)

承诺日期:年月日

附件11: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承诺书

(适用于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 名: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

名 称:马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876-7122389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二)证明用途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3.《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61号)附件1《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时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所)审核公示,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确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证明材料和审核认定程序由州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四)证明的内容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云南省〈就业创业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撤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决定。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本人属于

□1.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2.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力;

□4.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5.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6.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7.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人承诺认定后可核查方式包括:

1.《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协议;

2.《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意见书;

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4.失去土地证明;

本人愿意配合对上述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乡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站、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六)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本人同意将此承诺书公示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

申请人(签名/捺印): 行政机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马关县人社局郑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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