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2022年7月22日21时41分马关县公安局马白派出所在局在统一对酒店等旅店进行清查的过程中发现,国程酒店412房间的一位旅客没有如实登记身份信息。发现该情况后,马白派出所民警找到负责登记住宿信息的柏万富,经核查国程酒店的412房间实际住宿两人,实际登记一人,一人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现场对查获情况,和辨认工作进行了录音录像。以上违法事实有嫌疑人询问笔录、证人询问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等证据证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对国程酒店工作人员柏万富罚款贰佰元整(¥:4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马关县公安局
处罚时间: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