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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某秋法律援助申请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3

    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无共同语言,被告甚至出言辱骂原告,将原告赶出家,被告对家庭不负责任,原告生育他们共同的孩子简某蕊时,被告甚至都从未出现过,也不配合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及为孩子落户口,对原告更是没有一点关爱,原告一个人要挣钱独自养活两个孩子,原告早就对被告不报任何希望,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原告于2022年2月11日起诉与被告离婚,马关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没有和好,仍分居各自生活至今,现原告于2023年7月12日第二次起诉与被告离婚。因经济困难,特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批准援助。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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