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人与顾某坤于2023年3月21日在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达成调解协议一份,双方约定于2023年5月31日由顾某坤支付给受援人劳务费11759元,现已到期,顾某坤电话打不通,特此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批准援助。
责任编辑: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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