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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8

为进一步规范八寨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马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马政办发〔2023〕12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八寨镇人民政府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本次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对依法须提请镇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及时向镇党政办公室提出,经审核报镇党委同意后纳入本目录。同时,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或增补。

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决策。对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审议。已提请审议的,镇政府不予作出行政决策。

三、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各决策承办单位、综治办、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业务指导和相关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八寨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附件

八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承办单位

1

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及有关决策单位

2

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公室、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

3

编制财政预算,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财政所

4

本镇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应急服务中心、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

5

重大国有资产投资项目

财政所、村镇和国土规划中心及有关决策单位

6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相关行政职能单位

7

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相关行政职能单位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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