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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7/21

根据会议要求,现就《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的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马关县现行征收区片标准为2020年11月9日,云南省统一公布实施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5月16日下发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要求,云南省全面启动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马关县于6月初全面启动此次更新调整工作。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区片价的构成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采用除货币以外其他方式对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进行安置的费用。

第一部分“目的”。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现势性,确保征收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要求,实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二部分“对象”。适用于集体农用地的征收补偿标准,即县级行政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农用地(土地分类和权属以“三调”土地分类和权属为基础)。具体测算不包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国有农用地时可参照相邻区片的农用地综合地价执行。

第三部分“工作原则”。维护权益原则:区片综合地价应当体现对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公平、合理补偿,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衔接平衡原则:区片综合地价应与现行征地补偿水平相衔接;相邻区片间的地价水平差异合理。科学测算原则:在充分调研、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以定量评价为主,结合定性分析,科学测算区片综合地价,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地同价原则:同一征地区片上附设的区片综合地价不应因征地目的或征后规划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公众参与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听证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等社会公众意见;主动公开补偿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调整办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是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选取土地资源条件、土地区 位、土地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涉及的相关因子建立评价指 标体系,确定每一个基本单元的综合分值,然后将综合分值相近的单元进行归并和调整,按照总体衔接、局部调整的原则,在上轮征地区片的基础上,识别区域内有显著差异的基本评价单元作为调整对象,与相邻的基本评价单元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和判断,对明显不符合实际的边界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测算办法”。分农用地产值修正法:以当地主导耕作制度为基础,将农用地未来可预期持续获得的综合产值收益还原到当期,并结合被征地农民安置需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修正后,测算区片价的方法。征地案例比较测算法:选择与待估征地区片的区片价具有可比性的典型征地案例,分析比较待估区片与征地案例间在补偿费用内涵及各相关影响因素方面存在的差异,对征地案例实际发生的补偿费用进行相应修正,测算区片价的方法。社会经济指标更新法:以现行区片价为基础,根据更新周期内主要社会经济指标的变化情况,对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水平进行调整更新,形成新一轮区片价的方法。

第六部分“测算结果的验证”。区片调整验证方法为征地补偿费用验证法和咨询验证法,结合近三年在实际土地土地征收中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要求执行情况,将区片初步划定后征询熟悉当地征地补偿、征地管理相关情况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的意见,进行调整。

第七部分“成果编制”。区片价成果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表格、数据库和图件等内容。单独更新调整区片综合地价的各类产业园区,成果内容按行政区进行归并;涉及飞地的成果内容按照土地坐落进行归并。

三、起草过程

马关县自2023年6月起开始《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工作前期准备阶段,前期准备包括人员培训、成立领导工作小组、资料收集与整理。初步测算阶段(2023年7月1日-2023年7月21日)按照技术方案,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将测算的结果与上轮对比分析;意见征询阶段(2023年7月22日-2023年7月25日)开展局内征询和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同时平衡各区片、乡镇之间的差距,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初步形成马关县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将完善后的测算成果报马关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7月21日,在马关县政府网站上发布《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1号公告》。州级初步平衡阶段(2023年7月31日)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各县(市)测算结果进行审查、并进行初步平衡,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后上报省级初步平衡审查。省级初步平衡审查阶段(2023年8月22日)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初步平衡测算结果上报区片价更新调整省级审查小组。2023年9月6日,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马关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2023年9月26日,在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草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公告 (第3号)。2023年9月28日,文山州出具上报省级审查的《文山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平衡审查意见》。2023年10月9日省级对马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进行技术初审,2023年10月14日出具文山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省级技术初审意见。


         责任编辑:付仕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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