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18〕49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华联大道、逢春大道LED路灯亮化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华联大道、逢春大道LED路灯亮化工程,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云南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由丰和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588.62万元。项目由昆明昭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开工,2017年7月29日竣工,主要完成安装13米(100W+180W)双杆双火等臂LED路灯311套,安装14米(3*120W+2*100W)LED中杆灯11套及周边骏城路管线增补等。
经审计,华联大道、逢春大道LED路灯亮化工程累计已完成投资611.87万元,其中:
1.建安工程投资605.81万元。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监理费)6.06万元 。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19年4月15日,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累计自筹建设资金594万元(低丘缓坡资金)。累计支付建设资金475万元。
二、项目建设绩效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完善了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市民的人居环境。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管理使用,审计未发现拉用挪用该项目建设资金的情况。但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华联大道、逢春大道LED路灯亮化工程送审结算造价662.69万元,由于存在部分路灯单价偏高和路灯工程量不准确等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56.88万元,审定造价为605.81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责令调整。
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核减,并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