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决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文政发〔2018〕49号文件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对马关县华联大道道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审计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报批情况
项目经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主要建设内容:绿化面积6 012平方米,人行道铺设面积18 400平方米,雨污水管网1 696.37米;项目总投资:2 028.32万元。
(二)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由马关县逢春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由弥勒市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中标承担施工任务,中标价为1 565.42万元。工程由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负责工程施工图设计,云南瑞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工程于2016年7月2日开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马关县逢春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建设了华联大道延长线及骏城路雨污管网改造等工程,全部工程于2019年1月9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根据竣工图计算,实际完成绿化面积4 089平方米,人行道铺设面积19 491.18平方米,雨污水管网2 550.50米。
经审计,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2 061.10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至2020年1月13日,马关县逢春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 497.32万元。其中:付弥勒市弥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1 477.33万元,付其他费用19.99万元(招标代理费3万元、拦标价审计费4.51万元、监理费12.48万元)。
二、项目审计评价
工程的建成投入使用,提高了马关县城市绿化面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了马关县城市风貌。拨入该工程的建设资金,马关县逢春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资金拨付文件及会计凭证,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予评价。审计发现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项目送审结算造价2 662.88万元,主要存在挖沟槽石方定额套用错误、多计绿化苗木材料价及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等未做未相应扣减工程结算造价的问题。多计工程结算造价649.43万元,审定造价为2 013.45万元。多计的工程造价,审计决定责令调整。
马关县逢春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根据审计决定对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