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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审计局关于67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来源: 更新时间:2020/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马关县审计局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县级预算单位数据采取集中分析、锁定疑点、现场核查和疑点自证的方式,对县级67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情况

本次重点抽查的67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共内设410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2135人,核定车辆编制242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2084人,实有车辆257辆。现有147个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895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4712人,实有车辆22辆。

2.部门预决算情况

马关县财政局下达67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474 983.2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180 582.3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94 400.84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总收入475 410.17万元,总支出451 852.4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 879.69万元,当年结余分配23 557.7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3 437.42万元。

二、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1.将公款转存个人银行卡管理35.42万元

2019年1月,马关县民政局将农发行捐赠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项目款35.42万元转账到经办人袁某某个人银行卡上,用于发放144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018年敬老节慰问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经审计核实,上述资金已及时足额兑付给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审计不再进行处理,但今后马关县民政局应引起高度重视,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2.马关县民政局超限额管理和使用现金7.48万元。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预算单位库存现金(备用金)实行限额管理的通知》(云财库〔2010〕18号)的规定。鉴于上述管理的资金出纳大部分已经存入单位财务和支出的实际,审计不再进行处理,但为确保现金安全和管理规范,今后马关县民政局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现金。

3.应缴未缴结余资金47.79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马关县仁和镇人民政府有6笔资金47.79万元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未上缴地方本级财政。不符合《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第七条的规定。审计对上述结余资金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马关县仁和镇人民政府已将上述资金上缴县级财政。

4.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账1236.75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5个一级预算单位对暂存款项未加强管理,造成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账。其中:马白镇人民政府61.33万元,仁和镇人民政府69.74万元,木厂镇人民政府1.82万元,马关县教育体育局50.41万元,马关县工信商务局1 053.45万。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012年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审计责成上述涉及单位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结算。截至目前,马白镇人民政府、木厂镇人民政府、马关县教育体育局已整改完毕,仁和镇人民政府、马关县工信商务局部分资金还在整改中。

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9.5万元

审计调查发现,2个一级预算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其中:马关县水务局1.96万元、马关县金城国有林场157.54万元。不符合《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上述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马关县金城国有林场在审计期间已上缴国库155.95万元审计不再进行处理;对于还未上缴的3.55万元非税收入审计作收缴县级国库处理。马关县水务局、马关县金城国有林场已将上述资金上缴县级国库。

         责任编辑:审计局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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