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文山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文山州审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文审委办发〔2022〕2号)要求,马关县审计局专项债券资金审计组于2022年4月11日至7月28日,对马关县2021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专项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马关县财政局收到专项债券资金116 400万元。其中:城市停车场建设资金16 900万元、茅坪口岸供水工程资金2 500万元、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马关段)建设资金85 000万元、逢春片区强弱电和燃气管网建设资金3 200万元、木厂水库建设资金2 500万元、城市供水管道建设资金6 300万元。
至2022年6月,马关县财政局已将资金拨付相关用款单位116 400万元,其中: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6 400万元、马关县水务局5 000万元、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5 000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县级财政部门能及时将2021年度专项债券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山马河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基本能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单独开设账户存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能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申请项目管理和使用资金,部分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但在审计中也发现在财务核算方面存在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应缴未缴的问题以及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2.82万元,其中:马关县水务局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4.26万元、马关县住建局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38.56万元。不符合《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审计责成马关县水务局将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4.26万元、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38.56万元,及时上缴县级国库。马关县水务局及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将上述资金上缴县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