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类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度年报工作将于2018年6月30日结束。逾期和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者,将按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将被列为清理对象。请尚未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个体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抓紧时间报送,报送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gsxt.ynaic.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