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市监罚先(听)告〔2019〕24号
文山速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等21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文山速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等21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当事人不在登记住所,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告知如下:
文山速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等21户企业,因处于长期停业未经营状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文山速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等21户企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拟吊销文山速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马关分公司等21户企业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办案人员:余玫联系电话:0876-7134676
卢成波联系电话:0876-7134676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