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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2/05

2021年度春节将至,马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群众,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选购安全放心食品。购买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店、市场。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购买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

二、谨慎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重点关注进口冷链食品检疫信息,在包装上查找“云智溯”电子追溯码,微信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查询到产品名称、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追溯数据后,方可购买食用。不要购买食用来源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提高就餐安全意识。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环境整洁,且公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和健康证明的正规餐饮单位。各类食堂、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四、科学膳食严防中毒。居家饮食不要加工食用草乌、附子、附片等有毒中药材自行配制的食品。严禁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原料加工的食物。不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源不明的酒水。慎食野生干菌,广大消费者烹饪野生干菌时,泡发后要炒熟煮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发生中毒。

五、理性购买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经营户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六、谨慎选择网购食品。消费者网上购买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注意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远距离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易变质食品。

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证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八、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防范意识,减少聚集性活动,严格遵守有关防控措施和规定。

九、加强自我维权保护。购买食品或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进食食品后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请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尽快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的等相关资料。保护好现场,以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查处食物中毒事件。

广大群众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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