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马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23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1/18

2023年春节将至,节日食品消费进入旺季,各类聚餐活动增多,马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在欢庆佳节的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科学饮食、理性消费,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一、选购食材时,要选购新鲜食材,不要选购高风险的食材,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未经检疫的畜禽及制品;购买熟食卤味、儿童食品、酒水饮料等食品,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购买定型包装食品,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并保存好购物发票等消费凭证;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尽量到环境清洁、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居家饮食一定要注意生熟分开,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且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建议不食用各种凉拌菜、卤水产品和容易导致身体不适的饭菜;不食用未煮熟的四季豆、野生菌类、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避免节日暴饮暴食,饮酒要适量,不饮用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加工的食品及泡制酒,尤其集体聚餐和自办宴席中不能提供食用。

二、集体食堂、农村自办宴席、旅游景区餐饮单位、承办年夜饭餐饮店等群体用餐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烹制加工方法、餐饮环境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未煮熟的四季豆、扁豆、发芽土豆等原料加工食物,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乡镇(场)要加大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监管力度。落实农村宴席申报备案、责任承诺、厨师培训、现场督查、菜品留样、事故应急等工作制度,督促承办者从原材料采购、加工、用餐各环节加强管理,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加工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辅料;不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生产加工从业人员应加强健康管理,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餐单位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同时,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防范,广泛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六、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健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如果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广大市民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马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闭

上一篇:马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下一篇: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问题)食品风险控制及处置情况公示(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