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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稳定化安全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18/11/07


各位公众:

你们好!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拟建设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稳定化安全处置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司已经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稳定化安全处置工程将堆存在马关县马白镇大丫口渣场内的10.38万吨砷渣清理后,通过稳定化技术使砷渣浸出浓度达到《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制要求后,运往马白镇马尾冲村南部的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并对砷渣清理后的大丫口渣场进行生态恢复,恢复面积约29768m2。填埋场总库容8.79万m3,建设周期4个月,填埋治理周期3个月。本项目总投资约7508.15万元,属公益项目。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扬尘、机械废气;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开挖的土石方。

运营期的主要环境问题为:职工生活污水、洗车废水、渗滤液等;预处理车间的粉尘、道路运输粉尘、填埋场作业区粉尘等;填埋场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渗滤液处理站水泵,预处理车间破碎机、搅拌机等机械噪声;职工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化验室固废、机械保养废机油等。

封场后的主要环境问题为:填埋场渗滤液;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等。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进行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减少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定期维修设备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大气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无弃方产生。

运营期:职工食宿均依托周围村庄,现场仅有少量洗手废水产生,可直接用于洒水降尘;填埋场渗滤液和洗车废水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大丫口渣场洗车废水、化验室废水收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洗车或用于洒水降尘;含砷废渣全封闭遮挡运输,预处理车间采用喷雾机洒水降尘,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减少运输中粉尘产生,加强旱季填埋场及渣场洒水降尘;废渣运输时低速行驶,注意对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渗滤液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返回预处理车间,并与砷渣一并进入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和化验室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填埋完成后进行植被恢复,在植物引入上以当地种为主,严禁外来物种的进入,防止外来物种产生不良生态效应。

封场后:渗漏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稳定化安全处置工程符合区域和产业政策规划及国家相关政策;项目采用的稳定化安全处置工艺技术可靠;本项目选址不存在严重制约因素,在采取合理、规范的工程设计基础上,本工程选址合理;项目基础施工期、服务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所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其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评价认为,在采纳并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各位公众可在2018年11月7日~11月20日在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查看《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稳定化安全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如公众需要向马关县环境保护局或者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索取补充信息的,请于2018年11月20日前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388765889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29030216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我们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中。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和传真,参与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11月20日。



                                                                                                                                 马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环保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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