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全县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大丫口水库)均按月开展监测;1个县城备用饮用水水源地(马洒水库)、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都龙李子坪、八寨鱼洞门水库)均按季度开展监测。
(一)监测点位
在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范围内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
(二)监测项目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县城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地表水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湖库型水源地增测叶绿素a和透明度。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或对应的标准限值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水源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表2的补充项目均达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均达标。
县城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3个地表水水源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表2的补充项目均达标;表3的优选特定项均达标。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即进入自来水厂的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附表:
马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备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2022年3月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备注 |
1 |
马关县 |
大丫口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 |
2 |
马关县 |
马洒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 |
3 |
马关县 |
鱼洞门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 |
4 |
马关县 |
李子坪 |
地表水 |
达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