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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2年11月8日对文山州马关县南捞乡漫铳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8日-20221111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7122066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中路30号)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文山州马关县南捞乡漫铳山洪沟治理工程

 

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南捞乡漫铳村委会

 

马关县水务局

 

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马关县南捞乡漫铳山洪沟治理项目本期拟治理段总长1.76km,起始桩号M1+760.00设于村委会向上游方向0.885km处,结束端桩号M0+000.00设于村委会向下游方向0.875km处。马关县南捞乡漫铳山洪沟治理项目本期设计治理段全长1.76km内,保护乡村人口1971余人,保护沿岸农田310亩,保护近岸乡村公路。通过治理达到10年一遇洪水抗洪标准。

项目总投资为58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不含水土保持投资)总额为9.70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运行燃油废气、机动车辆燃油废气、车辆运输过程中的施工扬尘等。

环评提出措施:

1)原辅材料堆场选址远离山洪沟,堆放过程中采取遮盖及拦挡等措施;混凝土搅拌过程设置围挡并洒水降尘;

2)对施工现场、运输路面和物料堆场适时洒水,保证一定的湿度,抑制起尘量。

3)堤防、护岸施工挖出的泥土要及时清运、回填,减少堆积量。

4)要求建设单位施工车辆尽量减缓行驶速度,车辆运输时加蓬布遮盖,避免洒落,减少二次扬尘;

5)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渣土堆放作业,要求相对集中堆放砂石等原材料,如有临时土石对场并对临时土石堆场以毡布覆盖,定期清运临时废弃土石,减少其露天堆放时间,风速大于3m/s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6)建设过程中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选用较高质量的油品;

7)运输渣土、建筑材料的车辆减速并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加盖篷布以防泼洒,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

(二)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设备冲洗、混凝土拌合、混凝土养护等。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期施工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随后自然下渗、蒸发。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将施工期设置在枯水期、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基坑涌水经抽取回用后多余部分排放。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方在施工中注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震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和调度,提高工效,在午间尽量避免施工,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分段施工、施工单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2)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屏蔽处理,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以增加噪声的衰减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环评提出措施:

1)施工期间产生各类固体废弃物禁止随意丢弃,各临时堆放点必须合理选址,不得在山洪沟附近进行堆存;

2)本工程采取山洪沟清挖护岸进行整治,要求对拓宽部份应力求就地取用开挖土料填筑山洪沟堤岸,在开挖方量较大部份,余土要合理调配填筑山洪沟堤岸。(3)工程山洪沟内会有部分原有生活垃圾需要被清除,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边清边运,不进行保存;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营地设置带盖垃圾收集箱及垃圾袋收集,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并入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处置进行处置。

5)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不具备清理处置条件的,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一)废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完工后,无任何废气排放源,无废气产生。因此,运营期本项目对环境空气不产生负面的影响。

(二)废水环境影响

无废水环境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文山州马关县南捞乡漫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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