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施工粉(扬)尘:项目施工期涉及粉尘的环节包括场地开挖及平整、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及堆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环评要求①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②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有效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③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④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⑤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具有短期性和局部性特征,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从而减轻了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桩基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环评提出措施:设置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环评提出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施工机械噪声。为了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环评提出如下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厂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的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期产生建筑垃圾约20t,对该部分废弃材料应分类收集,其中回收可回收的,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其他施工场地内回填,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废弃材料在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古林箐乡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影响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营运期不合格产品、果皮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堆存于项目区的暂存间内,及时清运外售。及时收集和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减小恶臭影响。 (三)运营期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实验室检验废水和器皿清洗废水经废液收集桶收集处理后和生产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周边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五)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并加强综合利用。运营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腐烂变质原料、废料、废渣、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集中堆存于一般固废临时堆存间,统一收集后外售;验检中心废旧的试剂和试剂瓶,由专用的回收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产生废机油经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危险废物存储转移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建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同生活垃圾一起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古林箐乡垃圾堆放点统一收集后处置。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古林箐乡百香果发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