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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3年8月14日对马关县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8/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814日-20238174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6-7122066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马关县马白镇兴隆街社区马中路30号)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马关县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建设项目

马关县花枝格村委会落却村民小组

马关县伟方颗粒塑料加工有限公司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马关县花枝格村委会落却村民小组占地面积5320m2,总建筑面积4520m2,其中生产车间3000m2,职工宿舍700m2,仓库820m2。建设原料堆场800m2及其附属设施等。新建1条以废旧塑料为原料生产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线,年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t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劳动定员:项目年工作天数300d,实行1/天、8h/班的工作制度。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其中生产工作人员15人,技术及管理人员5人,在项目区内食宿。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2%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

施工粉(扬)尘:项目施工期涉及粉尘的环节包括场地开挖及平整、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及堆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环评要求:a、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堆场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b、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土、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质材料铺设。c、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d、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洒和随意倾倒。e、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f、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g、建筑物内清扫垃圾时要洒水抑尘,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焚烧垃圾。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h、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现场配备专业洒水、喷淋、喷雾设备,控制尘土飞扬,避免扬尘污染。 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程度。建设单位在落实上述扬尘防治达标措施前,不得开工建设。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机械冲洗废水。(1)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成分简单,依托临时旱厕解决,由于项目周边分布大量园地,旱厕由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生活污水不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污染。2)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随工程进度不同产生情况不同,也与操作人员的经验、素质等因素有关,产生量与排放量较难估算,主要污染因子为SS,平均浓度约为2000mg/L。本次环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车辆及施工设备定期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综上,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均未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本评价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a、尽量采用符合国家出厂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对闲置不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并采取适当降噪措施。 b、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减轻人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 c、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 d、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应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由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超过限制必须调整施工强度,以确保附近居民点不受施工噪声干扰,避免扰民事件发生。 e、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将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  

(四)固体废物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表土、废土石、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工期产生建筑垃圾约20t,对该部分废弃材料应分类收集,其中回收可回收的,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至其他施工场地内回填,不得随意堆放,建筑废弃材料在采取妥善的处理措施后,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做到日产日清。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影响

(一)运营期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喷淋设施采取湿式破碎法;熔融、挤出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造粒机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及时收集和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减小恶臭影响。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产生的生产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收集后排入项目污水处理处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经循环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等。

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周边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运营期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废弃包装袋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其他过滤吸附介质和废机油经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建立危险废物存储转移台账,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附近村寨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理。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编制质量

报告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再生塑料颗粒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建设可行。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沈朝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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