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马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正文

关于“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工作情况的公示

来源:县发改局 更新时间:2017/11/24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办公厅“放管服”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对涉及的“放管服”改革事项进行梳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收费清理改革情况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各项政策,着力健全和完善收费监管机制体制。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取消、免征、降低、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降费减负政策,及时转发了中央、省、州关于取消、免征、降低、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国家、省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坚持依法治费,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取消或降低;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51个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21个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99个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以及33个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断提高群众对国家取消、免征、降低、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知晓率。二是不断强化收费监督检查力度。对采取不定时收费督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我县区域内各执收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不断规范执收单位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发生;切实开展降费减负执行月报工作,及时掌握各执收单位执行降费政策情况。2017年州下达我县降费任务360万元,截至11月底我县共完成任务498.59万元,涉及减费对象27150(人、户)次;抓实票据管控实现非税源头监管。认真做好单位票据检查工作,“以票控费、以票管收”,提高对执收单位的监管力度,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及时在源头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进行按年度进行统计,并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中对各单位上报的收费数据进行了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作。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单位共113个(不含医疗机构20家),收费项目总数429个,收费总金额5811万元。三是不断健全完善收费监管机制。认真落实《云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科学制定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非税收入年度稽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非税收缴行为。及时印发了《马关县非税收入稽查审理制度》的通知(马财综〔2016〕37号),不断推动马关县开展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稽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加大非税收入管理稽查力度,及时建立稽查台账,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督促整改。

2.加快推进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稳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一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布置,严格落实《云南省定价目录》,最大限度地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缩小政府定价范围,管好国家、省、州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县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单位或企业进行了收费统计工作,2017年共计22项收取金额合计5051.07万元,进一步掌握全县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加强监管。二是扎实开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各项工作。降低用能用电等生产要素成本,严格执行输配电价政策,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大电力市场交易力度,力争交易规模和电力直接交易达到600亿千瓦时,为电力用电户节约用电成本6541.17万元;加大减税力度,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共计27295.71万元。其中: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国税系统降低减免税收负担7374.71万元;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地税系统降低减免税收负担19921万元;降低社会保险成本。贯彻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允许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缓交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系列优惠政策共计183.38万元;降低人力资源成本596.21万元。继续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共计146.21万元,发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财政贴息450万元。三是降低财务成本方面。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进一步清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收费行为,严格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采取增信和贴息措施,加大对符合产业升级方向的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对国家、省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给予项目资本金及贷款支持时,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项目各方咨询服务、结算服务,适当给予费用减免,通过贷款利率的调整,到目前为止,大型企业融资成本下降698.5万元。

3.扎实开展涉企收费各项工作,不断减轻企业负担。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涉企收费政策。马关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降低我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截至10月30日,累计降费29.97万元。二是切实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及收费公示制度专项检查。根据云价检查〔2017〕65号、文发改价检〔2017〕347号、云价明电〔2017〕8号文件规定,于2017年6、7月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国土、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中介服务公司马关县安达检测公司,涉及的收费项目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车辆拓印费、建设工程风险低押金、建设工程措施费,通过检查,对不符合收费项目的单位责今退款,对应降低收费标准的如未降低的责今收费单位降低收费标准并退款,确保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10月份,我县按照州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对教育收费、不动产登记管理收费以及收费单位的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单位,我县已责成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完善涉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畅通企业价格维权渠道,维护企业的合法价格权益,确保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建立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的服务,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再清理规范一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并严格要求各收费单位在政务网进行公示。四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工程建设领域涉企保证金清理工作,对我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风险抵押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抵押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土地交易产权交易保证金、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静态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类涉企保证金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各部门收取的保证金均有收费依据及征收标准,无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行为。

4.加强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不断强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费收取监管力度。一是认真开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2017年,我县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共7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2家。二是加强对社会团体会费收入监管,坚决杜绝社团组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现象发生。

二、区域负面清单制定落实情况。马关县作为国家生态重点功能区县市之一,根据功能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发展的产业负面准入清单,该负面清单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3大类17中类21小类。其中限制类涉及国民经济5门类12大类14中类15小类;禁止类涉及国民经济3门类4大类5中类6小类。目前,该负面清单正在进行省级征求意见阶段。

三、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情况。一是大力压缩投资审批环节。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79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通知》(文政发〔2017〕90号)文件要求,精简与项目核准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实行项目备案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建设和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二是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严格遵循《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云政发〔2017〕1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县级无核准权限,项目核准工作根据工作流程及时转报上级核准,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根据省州并联审批工作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建立健全投资项目审批清单调整等相关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目录和办理事项清单、服务指南进行梳理和规范,实现与上级部门、项目类型、项目阶段、审批事项全面对应关系。在项目审批、备案过程中,对不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一律取消,对项目审批、备案的前置条件进一步优化,备案企业只提供项目基本情况及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即为备案。2017年1-10月,我局共审批备案各类项目12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8.37亿元,其中:审批项目7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0.13亿元;备案4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8.24亿元。

四、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发〔2017〕2号)精神,结合《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文山州“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县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单位,于2017年6月2日启动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理工作,共梳理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96项并报州发改委,主要涉及县人社、教育、财政、住建等12个县级单位。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文政办发〔2017〕142号)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12个县级单位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核实和录入工作,通过再次清理核对,我县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为93项,并顺利完成录入工作。

现将“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工作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反馈意见电话:0876-7122054((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反馈意见邮箱:mgfgj@163.com

反馈意见地址: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发改局  

关闭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