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策文件的通知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现将《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文财非税〔2019〕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执收部门和代征单位严格按照(财税〔2019〕45号)文件规定的执行时间和征收标准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文山州财政局、发改局转发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的通知》(文财非税〔2019〕9号 )
马关县财政局 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