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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3/19

一、项目名称

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二、立项依据

1.《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2.《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3.《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4.《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文卫计发〔2018〕113号)5.《马关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马政办发〔2019〕204号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中疾控慢病发〔2019〕96号)7.《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卫办疾控发〔2021〕12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2.健康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3.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4.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

五、项目实施内容

1.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2.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3.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4.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工作,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力安排投入15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通过开展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行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提升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能力,实现“政策完善、环境支持、体系整合、管理先进、全民参与”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目标。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创建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省级初审时达到至少1个,复审时达到至少3个。2.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省级初审时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复审时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 5%或达到 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 5 个,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 2 个或每类达到 10 个及以上。3.确保慢性病防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降低因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死亡率。努力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逐步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4.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作居民核心慢性病知识知晓率、满意度调查,确保省级初审时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

         责任编辑:卫计局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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