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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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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乡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政策及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2.按照县政府批准的权限集中行使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

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指导乡镇开展相关执法工作。

4.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具体行政处罚事项。

5.集中行使县政府批准的与城市管理领域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根据马机改发〔2019〕1号文件于2019年2月新成立的行政单位。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信访法制督察股(行政审批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

1.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原马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切实履职尽责,全面推进城市治理工作

1.持续巩固“七城创建”成果。通过开展县城区联合执法综合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逐步规范”的工作方针,采取“堵疏结合、温馨提示、严格文明执法”的管理办法,重点对市容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同时,充分考虑流动摊点经营者生活保障问题,按区域按类别科学设置“马关安平广场、冬菊花园、佳宏凯旋城”等8个便民摊点,在规范管理摊点经营秩序的同时解决困难老百姓生活需求,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实现城市容貌改观。2023年共清理占道经营12155起;超门店经营6785起;流动摊点9388起;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4557起;排查破旧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320块,拆除259块、更换61块;清理停车位设置障碍行为378起;清理整治经营门店播放高音音箱、喇叭及流动小喇叭、流动宣传车1293起;查处运载建材、渣土、砂石料和其它散状物不密封、绑扎、覆盖,污染路面的行为295起;治理“五堆十乱403起;累计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212份;共累计暂扣88起;共累计处罚85起,累计罚款6700元;对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锁车、贴单174起,罚款15800元。

2.持续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把城区公共道路、广场、绿地环境卫生服务推向市场,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以市场化破解环卫保洁的难题。此外,为切实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缓解现有垃圾填埋库容压力,将生活垃圾外运处理。完成建成区188.33万㎡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达16小时,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达12小时;做到每天对县城建成区116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1300余只垃圾桶、630余只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至少清洗、消杀1次,每日对40座城市公厕、33座市政洗手台进行清扫保洁,确保40座城市公厕全部达到“三无三有”标准,33座市政洗手台全部投放洗手液,达到干净、整洁、能正常使用标准;2023年,共维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垃圾桶、果皮箱516次;维修城市公厕、市政洗手台133次;共外运处置生活垃圾60755.9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持续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加强对绿化管护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定期对县城区绿化进行修剪、补植补种、悬挂提示牌、喷洒农药施肥、修补花台及路沿石、回填土等,确保城市绿化景观长势良好,整体美观。2023年共管理维护地被306695.29㎡,乔木23305棵。苗木补植补种4215.5㎡;清理杂草215200㎡;修剪行道树、绿篱、草坪61710㎡;喷洒农药32100㎡;施肥23000㎡;浇水24.6万方;清理公园水体64000㎡。加强对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的督促和考核力度,更换配套灯管、节能灯、灯头1398个;更换镇流器、触发器、交流接触器、断路保护器1524个;更换线路9494米,确保亮灯率达到98%以上。加强对城市道路路面、人行道、护栏及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日常检查、保养,更换雨篦子及井盖168个;疏通雨污水管道250米,确保市政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充分发挥市政功能。

4.全面推进拆围透绿拆违建绿工作。根据《马关县县城建成区拆围透绿拆违建绿行动方案》,将拆围透绿拆违建绿行动和“七城创建”、“五城共建”等工作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23年累计排查城区围挡围墙35760平方米,累计拆除面积27639平方米,累计建景绿化面积93783平方米。

5.深入开展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专项整治。自省、州布置开展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专项整治以来,按照《马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关县城镇道路停车收费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政办发〔2023〕61号)文件精神,联合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市容集中综合整治行动,每星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并形成常态。重点针对县城区车辆车乱停乱放等开展集中综合整治。自停车收费实施以来,共办理“书记县长信箱”1件;共办理文山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8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回复办结;共收到停车费1900399元,异常退款8380元,城市面貌不断改善,未发现乱收城镇道路停车费现象。

6.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燃气经营企业及燃气用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维护及运行等情况开展全方位检查。2023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共1279个,立行立改663个,限期整改586个,整改率达100%;全县720户餐饮店已全部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全县居民用气用户3435户,已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自闭阀)1121户,安装率达33%;二是省委巡视反馈“县城区部分基础设施规划设计不科学,逢春大道片区7个供电变压设备占压燃气管道”问题整改工程已于2023年5月20日完成整改。三是“精修细护”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积极组织开展照明设施亮灯及设施完好等特殊性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路灯故障及时维修;对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井篦井盖等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迅速启动市政设施快修快补机制,第一时间对辖区内破损的市政设施进行修补。加大对城区道路易堵塞管网、雨水收集口、边沟等排涝设施的疏通力度,确保市政设施运行安全。2023年共清挖淤积物3800余斤、更换井盖174套、更换地漏39套,梳理负责养护管理各类井盖约2736个。

7.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所有建议提案进行件全面分析研判,逐一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和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人责任股室,办复措施和办结时限,提高建议建议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精准性。2023年共收到建议提案共12件,其中建议提案主办件8件,协办件4件,已全部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办理完毕,实现了面商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8.积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7名骨干到八寨镇5个村委会参与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每季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进村入户走访工作;2023年共帮助挂钩村委会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经费、购买打印机、空调等资金10万余元。

9.抓民生保障,全力化解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债务化解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清理“两拖欠”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欠款进行清理,圆满完成清欠任务。2023年共完成10个项目,36014070.23元债务的清欠工作。

10.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群众、新闻媒体等全面监督。2023年,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73件,“书记县长信箱”交办信访件29件,信访信息系统6件,文山接诉即办”2件,全部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回复办结。

2024年,我局班子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推动落实上下功夫,在应对挑战上出实招,在改革创新中闯新路,积极作为、埋头苦干,继续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城市管理智慧化,队伍管理标准化,共同谱写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22.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2622.38万元对比减少1124.2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312.35万元,比上年1322.28万元对比减少1009.9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8.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2622.38万元对比减少1124.2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支出312.35万元,比上年1322.28万元对比减少1009.9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9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2.7万元,比上年1300.1万元减少207.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在职人员调资;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3人及本年度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项目支出312.35万元,比上年1322.28万元对比减少1009.93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纳入预算的项目及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6.87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退休人员工资及书报杂志费。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136.73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退休人员工资及书报杂志费。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0.55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病故人员家属的遗属补助支出。

5.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

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

8.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及工伤生育保险费缴费。

10.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039.81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728.01万元及2022年县城区公益用水用电专项资金60万元、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经费150万元、县城区绿化管护经费100万元、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经费1.8万元。

11.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7.01万元,主要用于马关县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3.0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5.74万元,项目支出312.35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1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2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

12.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14.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19.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4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6万元,较上年13.8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我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万元,较上年1.8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1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270人次。

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守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局2024年度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5个,分别是:

1.县城区公益用水用电专项资金60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县城区亮化设施、环境卫生工作正常运转。

2.县城区路灯及亮化设施管护经费150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县城区亮化设施正常运作。

3.县城区绿化管护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绿美县城工作顺利进行。

4.2023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经费1.8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工作正常运转。

5.遗属补助经费0.55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遗属补助足额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我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8.2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9.5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4.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工会经费7.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比上年79.54减少1.2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1人及本年度调减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93.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58万元,固定资产36.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我局截至2024年预算编制期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支出项目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174000111

         责任编辑: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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