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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3/19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500000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省、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全县医疗保障配套政策。

2.监督管理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

3.负责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负责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负责落实国家、省、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配合省、州医疗保障部门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落实省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执行省、州制定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纳入的初审、退出的审定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负责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10.职能转变。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卫生健康局、马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马关县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民政局、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马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马关县医疗保障局,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马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

所属事业单位1个:马关县医疗保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基本医保征缴到位,群众就医得到有效保障。一是锚定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85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35.67万人,城镇职工2.18万人,以常住人口测算,参保执行率121.7%,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待遇。二是盯紧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每月对参保数据进行比对,将“六类人员”未参保名单反馈乡村振兴局进行派单追缴,同步落实资助参保政策,资助各类特殊人员参保缴费14.19万人,资助参保资金1824.69万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2.“三重保障”落到实处,有效为患者减负解忧。一是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所有参保人员享受统一的基本医保待遇,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并实行“一站式”报销。二是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大病保险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一般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达6000元以上(不含)的,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三是筑牢医疗救助托底线。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全面构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监测网,坚决贯彻执行《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执行县、乡、村分级分类认定机制,按月收集申请审核,确保符合救助对象能及时享受救助帮扶,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100%。2023年,城乡居民报销基金32144.58万元,城镇职工报销基金8965.74万元,共计惠及就医群众133.61万人次;六类特殊人群享受医保待遇29.98万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2304.44万元,实际报销比例83.58%。临时医疗救助报销390人次,报销金额181.61万元。生育保险报销701人次,报销金额796.59万元。

3.基金监管取得成效,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一是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举报线索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定点机构开展基金使用和医保服务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坚决打击医药领域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与优化医疗服务秩序有机结合起来,在行业中形成“打击是手段,规范是常态”的维护基金安全共识。三是坚持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共享,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效率。

4.医保改革稳步推进,医改红利惠及更多患者。一是DIP改革成效显著,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贯彻执行《文山州2022版DIP病种目录》《文山州DIP中医特色病种目录(2023版)》,完成2022年度DIP付费年终清算1091万元,以改革推动医疗机构主动进行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控制、内部考核评价等精细化管理,提升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参保患者自负医疗费用。二是门诊打包付费取得成效,2022年医共体门诊打包付费实际使用资金为2852.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9.68%,进一步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医,推动医共体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三是药品耗材集采逐渐扩围。22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548个品规,已完成采购金额902.87万元,配送金额851.53万元,入库金额514.61万元。7家公立医疗机构参与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成采购金额268.67万元。不断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5.聚焦“智慧医保”建设,医保经办更便民利民。做实医保“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结,39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医保办事大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刷脸支付。聚焦“就近办”“线上办”,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将医保服务事项下沉乡镇办理,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把经办服务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以“互联网+”为引擎,引导参保单位、群众足不出户利用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高效办理医保业务,真正实现“多头”“多门”“多窗”业务办理现象变更为“一站办理”“一网通办”。2023年,我县通过“线上办”已办理参保登记3074人次,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054人次,结算人次6721人次,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8.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44.39万元对比减少475.6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含2022年、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收入,所以2024年预算数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8.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8.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44.39万元对比减少475.61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含2022年、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收入,所以2024年预算数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8.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1万元,比上年309.77万元减少27.5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经费相应减少;项目支出986.57万元,比上年1434.62万元减少448.0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预算含2022年、2023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收入,所以2024年预算数较2023年预算数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行政单位离退休3.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210120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735.17万元,主要用于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5.21013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11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医疗救助基金补助支出。

6.210150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13.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2.21万元,项目支出986.57万元)。

1.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万元,项目支出0.3万元。

11.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1万元。

21.301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万元。

22.313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73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5.17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推进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完成医疗保险全覆盖工作任务;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借助大数据等手段,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8.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9.“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马关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非刚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马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1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3万元,固定资产16.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马关县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马关县医疗保障局截至2024年预算编制期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支出项目预算表为空。

监督索引号53262500276500111

         责任编辑:李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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